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律师说法典型案例
时间:2024-08-29 10:24:39 来源:宁波市磁性材料商会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追求商业利益本无可厚非。但企业经营者如果盲目前行,从而忽视企业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稍有不慎进行了违法违规操作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追求商业利益本无可厚非。但企业经营者如果盲目前行,从而忽视企业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稍有不慎进行了违法违规操作,公司与相关实际控制人或许面临的不仅仅是商业经营风险,更是会遭遇刑事责任的双重打击。
一、企业追求商业利益,合规缺失,刑事责任代价。
【案情简介】Law
深圳T网络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是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第三方互动式广告平台业务,公司经营发展良好,累计纳税超亿余元,拥有多项国家专利。2018年,T公司发现其主营的互动广告业务中部分代理商可能存在发布疑似涉赌信息的情形,但考虑到该部分代理商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且该部分业务在公司经营创收中占比30%以上,时任T公司董事长的赵某某与时任总经理的王某某等人商定,仍由T公司销售部门人员继续与相关的代理商进行对接,商谈投放相关费用;由运营部门人员去落实广告投放平台、广告投放时间和广告投放区域;商务部门人员则在网络平台购买广告位进行发布,并处理相关投诉与舆情。 案发后,针对犯罪嫌疑单位T公司、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15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问题,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T公司、赵某某等人与上游犯罪分子没有共谋或默认的共同故意,也未实施共同的犯罪行为,没有直接从上游犯罪行为中获取高额利益,在侦查机关未能对上游赌博平台进行查证的情况下,不宜认定T公司、赵某某等人与上游被帮助人存在积极的意思联络,但最终该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了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律师说法Law
企业合规管理不能心存侥幸,它是企业合法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道重要防线。用法律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利,企业合规管理不仅能帮助企业避免违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和商业风险,更能提升企业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获得客户的更多信任,进而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需谨慎
用人单位切不可轻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定要进行评估,否则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会对公司造成大额的赔偿。
【案情简介】Law
方某于07年11月入职某汽车销售公司,担任钣喷主管,双方签订多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期劳动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约定月基本工资2100元,每月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2020年12月28日,公司行政人员向方某发送《劳动合同续签通知》及回函,回函要求收到后2日内办理相关手续,超期视为拒绝续签。方某于30日前往行政办公室准备签订新劳动合同。签署过程中,方某发现新合同条款中列示月工资2000元,而原先合同上列示是月基本工资2000元加上绩效提成,故而未签合同且提出了6500元固定工资的要求。公司认为合同和之前签订的版本并未有实质差异,根据行业规则就是基础工资加提成的意思,方某此行为其实在要求变相加薪。于是12月31日公司向方某出具了《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方某十分不满,以公司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提起仲裁,要求向其支付赔偿金。仲裁裁决支持了方某的请求,要求公司向方某赔付132715.2元。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维持仲裁裁决结果。
律师说法Law
按照字面理解,“月工资“和”月基本工资”字面含义并不相同,公司系降低劳动工资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违纪、违法、违规等法定原因外,无权主动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即使方某不愿意续签也应以书面明示的方式进行权利处分。公司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行为有损方某的利益,属于违法终止,应当支付被告违法终止赔偿金。
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企业在已经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卖方货物已生产完毕准备交货,买方后悔了或借故拖延不提货,那么卖方该怎么办呢?
【案情简介】Law
多年来,宁波某磁性材料公司与广东某科技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由宁波公司向广东公司供应磁铁材料。2021 年 12 月 20 日,双方签订了一份《采购订单》,约定采购单价为 A 元的磁铁50000 个,单价为 B 元的磁铁 100000 个。合同签订后,宁波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生产完毕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广东公司只通知宁波公司发了其中 50000 个,还有 100000 个要求先暂缓发货。后宁波公司多次催促广东公司要求发货,还发送了书面函件,要求明确发货日期,广东公司回函称“因我司今年年初以来全力以赴清还欠款,后续若是贸然发货,我司暂无法保证能够继续按期支付,请在此材料成本上升之际,贵司转售给同行为好”。宁波公司无奈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案涉货物未能交付的原因在于广东公司,判决要求广东公司接收货物并支付货款。
律师说法Law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是什么原因,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都算是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作为卖方的宁波公司是有权要求广东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接收货物的。
律师简介
宋雪萍律师,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鄞州区优秀律师、十佳先锋律师、优秀党员律师,
浙江大学公司与金融法学在职研究生。
擅长企业法律顾问、企业风险防控以及与企业合规、
企业应收帐款管理、企业破产与清算、重整与并购、
企业股权架构与股权激励、知识产权、
劳动争议等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目前担任建筑房地产行业、电子电器行业、印刷技术、
磁电电机、外贸进出口行业等各行业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律所简介
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浙江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连续 5 年蝉联考核“优胜单位”、宁波市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的首批试点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 律所具有多方面的复合型律师人才,经济师、一级建造师、安装工程师、公路工程师、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教授、心理咨询师等,具有多名市司法局人才库和专家库专家律师,多名法院调解员, 具有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社会中介管理人资格。事务所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基本建设项目 BT、BOT、PPP、企业重整与并购,企业破产与清算,公司股权架构与股权激励、物流运输、海事海商、知识产权、金融与保险、劳动争议等各类商事纠纷和企业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和规范的律师专业团队,在业内和当事人中都具有很好的口碑。
一、企业追求商业利益,合规缺失,刑事责任代价。
【案情简介】Law
深圳T网络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是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营第三方互动式广告平台业务,公司经营发展良好,累计纳税超亿余元,拥有多项国家专利。2018年,T公司发现其主营的互动广告业务中部分代理商可能存在发布疑似涉赌信息的情形,但考虑到该部分代理商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且该部分业务在公司经营创收中占比30%以上,时任T公司董事长的赵某某与时任总经理的王某某等人商定,仍由T公司销售部门人员继续与相关的代理商进行对接,商谈投放相关费用;由运营部门人员去落实广告投放平台、广告投放时间和广告投放区域;商务部门人员则在网络平台购买广告位进行发布,并处理相关投诉与舆情。 案发后,针对犯罪嫌疑单位T公司、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15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问题,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T公司、赵某某等人与上游犯罪分子没有共谋或默认的共同故意,也未实施共同的犯罪行为,没有直接从上游犯罪行为中获取高额利益,在侦查机关未能对上游赌博平台进行查证的情况下,不宜认定T公司、赵某某等人与上游被帮助人存在积极的意思联络,但最终该案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了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律师说法Law
企业合规管理不能心存侥幸,它是企业合法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道重要防线。用法律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利,企业合规管理不仅能帮助企业避免违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和商业风险,更能提升企业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获得客户的更多信任,进而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需谨慎
用人单位切不可轻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定要进行评估,否则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会对公司造成大额的赔偿。
【案情简介】Law
方某于07年11月入职某汽车销售公司,担任钣喷主管,双方签订多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期劳动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约定月基本工资2100元,每月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2020年12月28日,公司行政人员向方某发送《劳动合同续签通知》及回函,回函要求收到后2日内办理相关手续,超期视为拒绝续签。方某于30日前往行政办公室准备签订新劳动合同。签署过程中,方某发现新合同条款中列示月工资2000元,而原先合同上列示是月基本工资2000元加上绩效提成,故而未签合同且提出了6500元固定工资的要求。公司认为合同和之前签订的版本并未有实质差异,根据行业规则就是基础工资加提成的意思,方某此行为其实在要求变相加薪。于是12月31日公司向方某出具了《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方某十分不满,以公司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提起仲裁,要求向其支付赔偿金。仲裁裁决支持了方某的请求,要求公司向方某赔付132715.2元。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维持仲裁裁决结果。
律师说法Law
按照字面理解,“月工资“和”月基本工资”字面含义并不相同,公司系降低劳动工资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违纪、违法、违规等法定原因外,无权主动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即使方某不愿意续签也应以书面明示的方式进行权利处分。公司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行为有损方某的利益,属于违法终止,应当支付被告违法终止赔偿金。
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企业在已经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卖方货物已生产完毕准备交货,买方后悔了或借故拖延不提货,那么卖方该怎么办呢?
【案情简介】Law
多年来,宁波某磁性材料公司与广东某科技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由宁波公司向广东公司供应磁铁材料。2021 年 12 月 20 日,双方签订了一份《采购订单》,约定采购单价为 A 元的磁铁50000 个,单价为 B 元的磁铁 100000 个。合同签订后,宁波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生产完毕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广东公司只通知宁波公司发了其中 50000 个,还有 100000 个要求先暂缓发货。后宁波公司多次催促广东公司要求发货,还发送了书面函件,要求明确发货日期,广东公司回函称“因我司今年年初以来全力以赴清还欠款,后续若是贸然发货,我司暂无法保证能够继续按期支付,请在此材料成本上升之际,贵司转售给同行为好”。宁波公司无奈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案涉货物未能交付的原因在于广东公司,判决要求广东公司接收货物并支付货款。
律师说法Law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是什么原因,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都算是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作为卖方的宁波公司是有权要求广东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接收货物的。
律师简介
宋雪萍律师,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鄞州区优秀律师、十佳先锋律师、优秀党员律师,
浙江大学公司与金融法学在职研究生。
擅长企业法律顾问、企业风险防控以及与企业合规、
企业应收帐款管理、企业破产与清算、重整与并购、
企业股权架构与股权激励、知识产权、
劳动争议等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目前担任建筑房地产行业、电子电器行业、印刷技术、
磁电电机、外贸进出口行业等各行业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律所简介
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浙江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连续 5 年蝉联考核“优胜单位”、宁波市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的首批试点单位、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 律所具有多方面的复合型律师人才,经济师、一级建造师、安装工程师、公路工程师、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教授、心理咨询师等,具有多名市司法局人才库和专家库专家律师,多名法院调解员, 具有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社会中介管理人资格。事务所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基本建设项目 BT、BOT、PPP、企业重整与并购,企业破产与清算,公司股权架构与股权激励、物流运输、海事海商、知识产权、金融与保险、劳动争议等各类商事纠纷和企业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和规范的律师专业团队,在业内和当事人中都具有很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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