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0月9日商务部发布的最新公告,中国对稀土出口管制政策进行了全面升级,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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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重稀土物项管制
自2025年11月8日起,对钬、铒、铥、铕、镱等5类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涵盖金属、合金、化合物、靶材、永磁材料等产品。此前已对钐、钆、铽、镝、镥、钪、钇等7类中重稀土实施管制,至此中国对所有12类中重稀土均纳入出口管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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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稀土物项管制
自2025年12月1日起,境外组织和个人向中国以外地区出口含有原产于中国的稀土物项(价值占比达0.1%及以上)、使用中国稀土技术在境外生产的物项,需获得中国商务部颁发的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件。原产于中国的稀土物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受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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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稀土相关技术管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相关技术及其载体(如设计图纸、工艺参数等)未经许可不得出口。中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为境外稀土生产活动提供实质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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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口许可与合规要求
- 出口经营者需向商务部申请许可,报关时须注明物项是否为管制物项及具体参数。
- 对军事用途、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研发等最终用途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对半导体芯片、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出口申请逐案审批。
- 人道主义救援用途(如紧急医疗、救灾)无需申请许可证,但需在出口后10个工作日内向商务部报告。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强化对稀土资源的战略管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同时对全球稀土供应链产生深远影响。企业需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加强合规管理,确保出口活动符合规定。